译文
唐代官员的俸金极为微薄,除了固定的俸金外,更加没有一般人所说的料券、添给之类的补贴。白居易做校书郎时,写道:“幸好遇上太平年代,皇上喜欢文学儒术。我没有太多才华没有大的用处,只能担任秘书郎主持校勘图书。薪金一万六千钱,应付每月花销外还有额外余度。让我这年轻人的心情,天天都很安然舒服。”等到他当了翰林学士,应当升官时,援用姜公辅的前例,向皇上恳求只要兼任京兆府户曹参军。成功升任这个职务后,他喜悦地写诗来表达心情,甚至说:“皇上下诏任命我为户曹参军,捧着诏书感念皇上的厚恩。弟兄都入朝为官,妻子穿戴着整齐庄重的衣巾。全家排列在高堂下面,正拜见庆贺乱乱纷纷。喧闹声中有很多车马到来,贺喜的客人挤满家门。置办酒席宴请各位来宾,不用再担心美酒斟不满酒樽。”但是他能够得到的收入,也只是四五万俸金、二百石禄米罢了。如今的主簿、县尉,如果在富庶之地为官,固然拥有数倍于白居易的俸禄,他们也从来没有知足。当然古今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杨亿在宋真宗时身为翰林学士,却说:“很惭愧地做了皇帝的侍从官员,最终会成为被饿死的鬼。”因为当时官员的俸禄还很微薄,不能和后来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