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得知,辛智轩自幼丧父,从小性格就偏女性化,喜欢留长头发,喜欢女生的饰品,也喜欢女生的打扮,在读小学和初中就被人骂是娘娘腔,人妖和兔子等等。
母亲在他读初中的时候去改嫁外地了,之后,他便跟随叔婶生活。
婶子对他不错,将他供到初中毕业后,他就外出打工去了,就是三年前回来过一次,放了点钱,就走了。
得知我们来调查辛智轩,婶子紧张地询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老队长安慰她,只是例行取证。
随后,在婶子那里,我们拿到了一张辛智轩的近照,就是三年前,他回来的时候,他和婶子一家拍摄的。
婶子感叹道:“当时,我都认不出那是他了,留着长头发,穿着女孩子的衣服,还有高跟鞋,跟女孩子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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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辛智轩的照片之后,刑警队长便带着邱楚义回到了枣田县公安局,通过传真的方式将照片发送给了东闽市麓园县公安局和清河市金丘县公安局。
在接收到传真之后,麓园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找到了当时提供线索的曾经住在棉厂附近民房区的菜贩子和房客,他们在看过照片之后,基本确定照片中的辛智轩就是当时和蔡林浩一起同居生活的“高个子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