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必须要有理可依,而不是凭空想象,哪怕曾经拥有许多相关的经验,也必须与实在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我们的生活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存在于想象的世界里的。那些完美作案和完美破案只是读起来引人入胜,令人激动不已,而事实上,它们并不能真正地应用于现实中,无论严谨程度还是可操作性都不堪推敲。相反,那些读起来不会让人产生多少乐趣,描写手法平实,情节不是很曲折,语言不是很华丽的推理故事,反而更容易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真正的诡计并不一定有多么令人震惊或出奇,但一定都有理可依。
真正能够体现推理过程的案例并不多,于是一些人根据已有的题材自行创作,写出了许多看似属于推理题材的作品。市面上的推理类小说、动漫、电视、电视剧越来越多。然而,并不是所有以推理为题材的作品都从真正意义上属于推理作品。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却并不完全等同于生活。有些所谓的推理不过是在一个完整的事件中设置几个漏洞,比如故意去除一些常识性的线索,或用其他精彩的情节分散读者和观众的注意力,最后再由一个主角将那些缺失的线索一一道出,令人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还有一些所谓的推理类故事,为了突出其新奇性,不让读者和观众太快猜出结局,故意扭转原本正常的逻辑,令人们看过后感叹作者的“奇思妙想”。所以,想要根据这些作品积累推理能力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