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郑老师。”我耸肩。
“……和?”
“‘和’什么?”
“郑老师和谁?”
“郑老师和郑老师。”
“啊…………??”
“嗯。”
我摊开手,以更大,也更让我自己感到讽刺的幅度耸了耸肩。
“都是郑老师,两次洁厕灵都是他买的。”
以证明“殴打施铭的人就是他的班主任郑老师”,这样的方式,去证明那天施铭确实只可能前往地下网吧,这样的推理链条,现在已经水到渠成了。甚至压根就不需要口头上浪费时间去解释。
“为什么要购买两瓶洁厕灵”,这样的问题并没有什么价值,但如果问“为什么要分两次购买洁厕灵”,却只能有少数经得起推敲的答案。
要返回便利店再购买一次洁厕灵,说明前一次购买的商品,若不是已经如计划使用完,就是已经因计划之外的意外消耗殆尽,而无论是这两者中的哪一种,都被证明确实消耗在了施铭的身体上。
于是施铭遭到殴打的时间,也正好就是便利店两次洁厕灵售出记录之间的时间:22:56到23:02之间。
这个区间到23:19为止的时间并不短,施铭到头来还是一定选择了一个室内场所落脚,而那个场所和我们的常识一样,是地下网吧。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单从逻辑的角度而言,已经彻底结束,也终于彻底结束,没有斡旋的余地了。
“但是,逻辑上没问题,情理上感觉还是比较神秘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