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些观念不能以这种方式再解释。例如,柯亨建议说,“对平等主义的正确解读”是,“它的目标是消灭非自愿的不利”[47]。他的这种相比较而言的不利的意思是比其他人差。这基本上是一个合理的观念。只有平等能够消灭这样的不利。柯亨的观点不能按照优先的观点来再表达。我们要记住,这种观点认为,某些人生来比其他人能力较强或更加健康,或者通过这些天然的资源分布,某些人的处境比别人差,这些事情本身是恶的,或者是非正义的。柯亨的观点本质上肯定了不平等。还有其他许多案例。例如,艾克写道:
正义在整个社会中必须被理解为各种福利的完全平等和该社会每一成员的负担的完全平等。
艾克主张,分配正义的各种公理全都可以解释为具有它们的目标,“尽最大可能重新恢复完全平等的状况”[48]。
人们有时候会有这样的说法,尽管平等主义者似乎承认平等的内在价值,但它实际上并非如此,没有平等主义者会相信有任何拉平的案例。[49]但是,这对某些平等主义者来说是真的,但对所有平等主义者来说不是真的。例如,艾克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