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盗斫景陵神门戟,京兆尹韦博罚两月俸,贬宗正卿李文举睦州刺史,陵令吴阅岳州司马,奉先令裴让隋州司马。是岁,湖南大饥。
六年春正月戊辰,以陇州防御使薛逵为秦州刺史、天雄军使,兼秦、成两州经略使。
二月,右卫大将军郑光以赐田请免租税。宰相魏謩奏曰:“郑光以国舅之亲,赐田可也,免税无以劝蒸民。”敕曰:“一依人户例供税。”三月,陇州刺史薛逵奏修筑定成关工毕。四月丁酉,敕:“常平义仓斛斗,每年检勘,实水旱灾处,录事参军先勘人户多少,支给先贫下户,富户不在支给之限。”以礼部尚书、诸道盐铁转运等使裴休可本官同平章事。
五月,敕:“天下军府有兵马处,宜选会兵法能弓马等人充教练使,每年合教习时,常令教习。仍于其时申兵部。”御史台奏:“诸色刑狱有关连朝官者,尚书省四品已上、诸司三品已上官,宜先奏取进止。如取诸色官状,即申中书取裁。”从之。
秋七月丙辰,前淮南节度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御史大夫、上柱国、赞皇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李珏卒,赠司空。
敕犯赃人平赃,据律以当时物价上旬估。请取所犯之处,其月内上旬时估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