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相应也会有人有这样的担心:“这种附加式(plus alpha)的部分缺乏稳定性,对于创意型员工的薪资也是总让人心里觉得打鼓。”
发挥了创造能力的部分并没有直接通过工资来反映出来,通过奖金的形式体现,我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管理就是判断最初决定了“就这样做”的事情,是否按照提出的要求完成。但是,为了形成新的市场,很多工作内容都是之前所无法预见得到的,甚至大部分的创意都在制订计划中无法做到未卜先知。因此,这个时候就应该适当地放权管理,精简管理,甚至是取消多余的管理。
以往很多人都会认为,人才战略和经营战略都是别人该考虑的事情。但是,在提出开发新市场的经营战略的时候,成为公司最基础的往往是来自职员的创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营战略的数量和质量。要得到这些创意,就要有赖于创意的主体——员工内心的工作愉悦程度。我主张应该在经营战略中纳入并重视孕育创意的结构。工薪福利、劳务管理、管理手段等各个方面的人才战略,都应该和经营战略整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