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蹴鞠运动十分盛行。宫廷中设有球队,队员分为三等,头等叫“毬头”,二等叫“次毬头”,三等为普通队员,每队有毬头一名,次毬头两名,普通队员十余人。朝廷举办的各种盛会中往往有蹴鞠比赛。宋代蹴鞠场的单球门不同于唐代,“约高三丈许,杂彩结络,留门一尺许”(《东京梦华录》)。当时人又称此门为“风流眼”。明朝称无球门的蹴鞠表演为“踢鞠”;称有球门的蹴鞠竞赛为“蹴球”。清代此项活动不甚盛行。
马球
马球运动在唐朝十分流行。
马球是骑在马上持棍击球的一种运动。三国时称“击鞠”,唐代称“击球”或“打球”。击球棍称作“球杖”,长数尺,木头制成,枕头形状如月牙,球也是木制的,大小如拳头,中间被掏空,外面被涂上红漆。从曹植《名都篇》中“连翩击鞠壤”等诗句来看,此项运动最迟在东汉已经产生了。唐代的马球运动很盛行,并成为宫廷体育的主要内容。据记载,自高祖李渊起的二十二个皇帝(包括武则天)中,大多数都爱好马球运动。“上好击球,由此风俗相尚”(《资治通鉴》)。马球运动不仅要求队员有高明的骑术,而且要求队员之间配合默契。这项运动既可以用来提高人们的素质,又可以作为训练士兵提高作战技能的一种手段。《封氏闻见记》中就有唐太宗命令练习打球的记载。陕西乾县出土的唐代章怀太子墓中的壁画“马球图”,生动地再现了当时赛场角逐的情景。唐代女子也喜爱马球运动。五代后蜀花蕊夫人宫词有云:“自教宫娥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上棚知是官家认,遍遍长赢第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