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现在的老年福利制度还只是补缺型福利,只是针对一部分老年人和特殊老年群体。目前,全国所有城市贫困老人均已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一些地方还对鳏寡老人、贫困老年人给予重点救助,将其享受的低保金在当地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左右,到2007年底全国2272.1万城市低保对象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298.4万人,占13.13%多。2003年民政部门将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列为农村特困户救济的重点,各地在制定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和办法时,普遍对其给予了照顾;2007年底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全国3566.3万农村低保对象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17.8万人,约占28.54%。城乡贫困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面对这种形势,推广“老年人福利社会化”,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而不是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将势在必行。
现在要通过各种社区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福利提供支持。只有将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的先进经验接轨后,中国的老年人福利才会形成自己的特色,才会建立起真正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助”的和谐社会,才能让老年人真正生活在美好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