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宗羲的史学著作中,最能代表他史学成就的作品,首推《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全书62卷,记载了明代二百多年间学术思想的发展概况,把明季308名有成就的学者,依照时代顺序和各自的学术特点,分成不同的学派,采摘各家文集、语录,成立19个学案。该书内容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四个部分。明初9卷,以程朱理学为主,陆象山学派为次,先立“崇仁”、“河东”两学案。崇仁学案中以吴与弼为首,胡居仁、娄谅等人随后;河东以薛居首,吕柟等附之。这些人都属于程朱学派。又立“白沙学案”,以陈献章为主,属陆学一派,下启王(阳明)学之流。在初期9卷中,作者又分出“三原学案”,是河东薛氏一派派生出来的新派别。这说明黄宗羲在分立学案时,不但把握着各个学派之间的师承关系,而且还注意到各家之间的差别,使得各派分立条理清楚,持论允当,便于读者把握其脉络走向。
明朝中期部分,专述王学各家传承。首辟“姚江学案”,详细叙述这一学派创始人王阳明的学术思想。然后依次分列浙中、江右、南中、楚中、北方、闽粤各学案,这几个学案都师承王学。另有止修、泰州、甘泉三个学案,虽同出于王学,但各有不同,所以单列,以示王学变化。后期则包括东林、蕺山两学案。东林以顾宪成、高攀龙为代表;蕺山一派则仅列刘宗固一人。在中期与后期之间,另立“诸儒学案”,把以上各学派之外的学者收入其中,如实地反映明代学术发展的全貌,做到兼收并蓄,博采百家,体现出作者可贵的实事求是的精神。